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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三百斤落水管结冰,坠落戳进宝马车,谁该担责「广告牌坠落伤人谁的责任」

  • 行业分析
  • 2024-07-23 22: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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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告牌坠落致3死7伤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广告牌坠落致3死7伤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告牌坠落致3死7伤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广告牌坠落致3死7伤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合肥三百斤落水管结冰,坠落戳进宝马车,谁该担责

本案中,落水管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中,落水管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他们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合肥三百斤落水管结冰,坠落戳进宝马车,谁该担责「广告牌坠落伤人谁的责任」 行业分析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1、落水管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证明,结冰是落水管坠落的唯一原因。如果结冰不会是落水管坠落的唯一原因,那么,落水管坠落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能够确定。

2、落水管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证明,落水管的设计与安装等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如果不能证明,那么,落水管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于落水管的坠落则存在过错。

3、落水管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证明,落水管的坠落系不可抗力造成的。如果不能证明,落水管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则不能免责。

4、落水管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证明,死者对于此次事故存在过错。如果不能证明,则死者对于本次事故不承担责任。

综上,落水管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图片来自网络,特此说明)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先说结论,这个货只能司机自己负责。

这叫天降横祸,一条跟长15米、直径10cm的水管,因为天气原因上冻结冰后重达300余斤,然后顶端脱落,坠入宝马车内。

车主无奈,只能叫来消防队帮他取出坠落下水管。

消防队将管道穿孔后,合五人之力才把这根管子取出来。

真的想说,这位司机是幸运的,还好当时他并未在车中,这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如果当时车子再往后停一下,那么这根管子势必插入引擎盖,那个时候,车主怕是要面临宝马车报废的尴尬了。

而这根管子,明显因为天气原因造成的高空坠落,而不是人为作用。

再看司机的车停放位置,紧贴墙根。大哥,知道你爱车,但是你不觉得停的很不妥当吗,小学生都知道出门不要在墙根走,很危险的。

所以这个灾司机大哥只能自己背了,自己为自己的失误负责吧,还想怎样。

也提醒那些爱车之人,不要把车停靠在离墙太近的地方,造成非人为的高空坠落,损坏了车子,只能自己吃了这个罪了。

欢迎留言讨论,欢迎关注李阿冰。

99随便语:宝马车被落水管戳穿,真怪不得人,自己损失自己负责吧!

1月30日,安徽合肥,金寨路与环城南路交汇处,有一辆宝马车由于停在一幢大楼边,被冰冻的落水管坠落扎入,笔直***前挡风玻璃,车主无奈报警。

消防官兵赶到后,在落水管上破开两个小洞,再传入一根钢筋,用绳索固定,五人合力,才将重达数百斤的落水管往上挪开。

天寒地冻,就连汽车也遭了殃!

据介绍,这根落水管之所以坠落,是由于夜间水管内结冰,落水管承重结构无法支撑,导致落水管脱离固定而坠落。

宝马车恰好停靠在落水管的正下方,当落水管坠落时,就壁纸插入了宝马车前挡玻璃。

这一下车主的损失不小!

宝马车前挡玻璃需要万元,而且,落水管内结冰化成水,也流入车内,造成其他损失,目前虽然没有宝马车遭受损失的具体数据,但也够车主心疼了。

那么,这笔损失该由谁来赔偿,或者由车主自行承担呢?

1,如此损失,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负责赔偿的。

2,大楼的管理人,使用人是否需要赔偿?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高空坠物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由于高空坠物属于特殊侵权,对于侵权者的赔偿责任,不以其有过错为前提。

然而,无过错责任不代表必须承担责任。本案中,落水管的坠落是由于天气原因,而不是人为因素,而且宝马车主将自己的车停在建筑物楼下,位置不当,自己也有责任。

故,这幢大楼的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3,宝马车主只能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买单。

话说,这位车主还算走运,假如落水管坠落的位置再往前一点,砸入引擎盖,造成的损失就更大了,相比而言,前挡玻璃算是损失最小。

笔者提醒:车辆停靠时,一定要避免停靠在有坠落危险的建筑下方,以防祸从天降。

这个需要分情况看待,

车主若是合理停车位,收停车费的人负有责任

如果车主是正常的停靠在停车位上,也给付了钱,这笔钱其实就包含了相关管理费用,这个管理费,就包括了车辆的安全,这就形成了某种潜在合同关系,那么作为收钱的人,也就是收了别人停车费的人,小区物业或者承包出去的其他方,肯定是要负责的,然后当然落水管的所有人也会承担责任

实践中,这样的案例也不少,就是车停靠在停车场或者怎么,无意中被扎砸了,然后既可向肇事者讨要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管理方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在这需要提醒的是,不少停车场会说,你这个钱是车辆占位的占位费,并不是管理费用,甚至还张贴了丢失损坏都和自己无关。

但是首先这个费用不管怎么变,大量法院案例证明,最终停车场都需要赔钱的,占位费就是一个讨巧的说法而已。

至于什么无责声明,作为不平等条款,霸王条款,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写再多也逃避不了责任。

车主就是随意停放,落水管所有者和管理者>补偿/span>

所谓天灾往往伴随的都是人祸,落水管是肯定有人应该负责定期检查,维修的。那么所有人是谁,到底谁负责来维修,谁导致了这个纰漏出现,肯定是有相关责任人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通俗来说,就是谁的东西谁负责,并且作为所有人你的自己证明自己没有错,比如我就是定期检查了的,这就是完全纯粹的天灾,或者说这其实是我走之后,有人讨厌这个宝马车,他故意去弄断的,

反正除非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尽职尽责这一点,才可以逃脱责任。

看评论很多人会想起高空坠物,除非能够证明不是加害者否则可能加害的人都需要赔偿的新闻。但是本文案例明显不需要这样。

这个落水管找到所有人和管理人太容易了,又不是随意被人从窗户里丢出来的。所以是谁所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具体责任还需要看如何锻炼,维护情况等。

最后,大家停车尽量丢停车位吧,不仅仅是安全,出点什么事情你好歹有人赔偿啊。

找保险公司吧

根据车的照片,这种砸损,不可能仅仅是玻璃破损了,车盖或是控制台肯定有所损伤,所以说只要车买了车损和无法找到第三者,完全符合理赔条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所以说,购买必要的险种很重要,无法找到第三方,虽然是一个小险种,但是还是很必要,而且还不贵,今后一定要买上

希望有所帮助,欢迎关注

太原一商场高空坠物被罚几次都没整改,现在铁架又掉下来砸死人了,老板应该判刑吗

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无辜的消失了。她招谁惹谁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商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报道说曾经有几次高空坠物…。还有城管执法,发现广告牌有安全隐患。处罚没有?监管让商城停业整改了没有?广告安装属于他们监管。这不属于意外事件,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必须判刑,而且应该判终生监禁。老板可以说是故意杀人。商城高空坠落物品几次,依然没有放在心上,最终砸死24岁的姑娘,可以说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商场的老板只知道赚钱,而不顾他人的安全。一点点维修费都舍不得出,和旧社会的周扒皮无两样,判刑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一个好的企业老板应该知道厚德载物的道理,如果没有好的德行,等福报用尽时,那么等待你的只有苦果。德不配位,就是这个道理。

城镇高空坠物根据当前情况看,恐怕也是常有的一种灾祸,因为管理松懈,恐怕检查一次要保一春,发生一次罚款了事。如此管理当然难以根治,管理,当然每小区要有专项组织,要有承包和保证意识,出问题应追其组织的责任。更应做到防患于未燃,不应在高空安装一些危险物体,应限制撤除一些不安全隐患,进行常规检查宣传督促,这样严管严控,责任压力要下到每家每户,灾禍自然会少一些。

2019年9月9日下午,山西太原茂业天地的一块铁板从3米高的地方坠落下来,砸中了一个25岁女孩,女孩哼都来不及哼一声,就直接倒在了地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事故早有预兆,这家商场过去三个月期间已经发生了至少4次坠物事件,有关部门也对其处罚过,但负责人一直置若罔闻。

看了几遍这个视频,这个无辜女孩太惨了,这起事故必须有人负责,而且几个关键问题必需说清楚。

1、既然商场发生过几次坠物事件,是商场质量问题,还是维护不善。

2、之前出现过类似问题商场为何不及时维修,如果维修过是否验收合格。

3、相关部门已对其处罚并下达整改,商场为何迟迟整改不到位,是不是存在地方保护或者其他势力介入。

天灾无法避免,但像这样的人祸应该可以避免,面对如此漠视生命行径,不应只是赔钱了事,一条生命和一个家庭毁了,责任人坐几年牢是应该的。

还有这家商场连生命安全都不能保证,消费者的其他利益该如何维护,必须的停业整改。

不论最终谁对此事件负责,一条鲜活生命显然无法挽回。

安全无小事不能只成为口号和墙上标语,相关责任人必须牢记在心,否则与犯罪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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