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法院判决父债子还案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4个问题法院判决父债子还案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这个新闻让人想起那么一句古话:父债子还,子债父偿。 实际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个规则现在已经行不通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儿子去世,生前所欠债款,父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是不需要替儿子还债的:
1.没有继承儿子遗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继承遗产除了继承财产以外,也随之继承债务,继承者需要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本案施害方刘振华死后,女方父母起诉,法院判处刘振华父母赔偿也是由于他们继承了刘的遗产,需要在继承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2.不是合同担保人。合同担保人与债务人同样有责任,当债务人逾期无法偿还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利要求担保人替债务人还债。如果儿子在借钱的时候,父母为其做担保,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帮儿子还钱。
3.没有使用债款。债务人与家人未在一起生活或者说债务人没有将借款用于支持共同生活或经营所需,那么即使是家人也没有偿还的责任。反之,则需要赔偿。
同样地,如果父母负债,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在法律上儿子也不需要还债,但是,基于道德,我想还是多少要还地。
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法,但是如果父亲有太多遗产要继承的话,就要还债,但是他是未成年人,法律上会考虑这点的,会留到18岁的抚养费的,剩下才能处理判决偿还部分债务!放心吧,法官不可能不考虑这个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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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不太清楚这个案件本身经过,但是对于债务继承可以简单谈谈:
1、法律不支持父债子偿,但有特殊>环境/strong>
按照我国继承法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
举个例子,一岁娃继承了家里100万财产,那么债权人要求以这100万还债,当然,这些财产都是合法财产。某些贪官一死了之,留下财产不能合法继承的,需要收归国库。
2、未成年子女有权利主张留下一部分财产保障
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法律规定清偿债务。
如果像题主描述孩子只有1岁,父母又双亡,必须要给孩子留下房子以及部分生活费用。
3、债权人如何得到偿还款
法院会在统计各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如果可偿还款明显不足,一般情况下需要各债权人按比例受偿,但是存在抵押或者其他优先受偿除外。
我们国家没有规定,父债由子还。除非子女接受了父母的遗产,那么也只在所接受遗产范围内替父还债。本题讲父母有百万债务,没讲父母果有遗产。如果父母有丰厚的不动产或其它股权等,那么可告小孩的,由小孩的监护人作小孩法定代理人。法院处理时,会给小孩的监护人留下一笔费用,确保小孩的生活、受教和成长,而将其它财产折价后尽量滿足债权人的债权额,当然仅限遗产范围内。而如父母确无可还债之财,法院会以原告未提供被告处存有债务人财产为由,驳回原告诉求。
62万对于一个鲜活的生命来说很微不足道,法院在判赔偿金的时候是以刘振华的遗产为限,而刘振华名下有这两套房,当然就要执行这两套房的赔偿了。之所以刘振华父亲觉得只能赔一套,是因为这两套房,一套是刘振华的拆迁安置房,一套是因为他是独生子,按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另外补偿他一套,但其父亲认为,生一个孩子是他的决定,这套政策奖励的房子应该归他,而不应该归刘振华。
我个人认为这不合理,为什么政策要对独生子有有优惠政策,主是还不是因为独生子女在以后照顾老人时,要比其他非独生子女家庭更辛苦吗,这个房子就是给刘振华本人的,既然属于刘振华,就应该在被执行的赔偿范围内。
刘振华父亲为了躲避赔偿,在之前还隐匿刘振华的这两套房子,制造伪证说这两套房子已经卖了,钱款还了刘振华的欠款了,结果法院一调查根本没这回事。虽说刘振华父亲也很可怜,但毕竟你的儿子是凶手,人家好好的姑娘无辜受害,你怎么好再隐匿财产、逃避赔偿呢,不能太自私了啊。
空姐顺风车遇害案判赔62万余元,l凶手的两套房父亲称只能赔一套,合理吗?
不合理。
空姐遇害案,想必大家还有印象,最近该案的民事赔偿判决出来了,法院判决嫌疑人刘振华父母赔偿被害人空姐的父母,包括死亡赔偿金等损失62万元,这62万元,需要从刘振华的遗产中(主要是两套房)中赔偿。
但是刘振华的父亲不服判决,提出“其中一套是因为刘振华是独生子女,所以多分了一套,我认为,这一套应该是给我们的,是我们选择只生育了一个孩子。”也就是说,刘家儿子名下两套房,他们父母只愿意赔一套。甚至,他还有过隐匿两套房的行为被法官当庭拆穿,其实他是一套也不想赔的。
实际上,其父亲的说法并不合理,应该两套都算入赔偿范围,法院的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两套安置房都是在刘振华名下,就算作他的财产或者遗产了。
其中一套如果是因为独生子女政策多分了一套,但是已经记在了刘振华名下,就属于刘振华的财产,应该在赔偿范围内。原因是,本案比较特殊,由于刘振华和空姐李明珠都已经死亡,民事赔偿的原被告双方就成了他们父母,而实际上,这种民事赔偿,并不会子债父偿,本案因为侵权人已经跳河死亡,那么他的赔偿责任,依然会在他个人的遗产范围内赔偿,不会涉及到他父母的财产范围。
本案中,法院查明,刘振华的遗产主要有越野车一辆以及在两套的60平方米安置房。这些都属于刘振华的遗产,被他的父母做继承,如今民事赔偿判决已出,那其父母就应该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赔偿空姐一家62万,如果有剩余,就是其遗产被父母继承,如果不足62万,缺口部分也不需要其父母承担,并不会出现子债父偿的局面。
在案发后,刘振华父亲曾虚构两套房已经卖出的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审理过程中,还提到刘某军持有其与同村村民刘某斌签订的协议,落款日期为2018年3月9日(本案案发于2018年5月5日)。刘某军曾谎称在其子刘振华逼迫下,已将刘振华的两套安置房以30万的价格贱卖用于日常花销。经法院依法传唤刘某斌,刘某斌表示,“购买刘振华的两套安置房”不属实,亦未向刘某军支付30万元的价款。随后刘某军在庭审中也承认了在李明珠被杀案侦破后,虚构卖房隐匿财产的事实。所以,本案的一审判决,应该是公正合理的,这种涉及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判决,能判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2万,本来已经是很难得了。
谢谢邀请!因题主公布的案件信息不完整,对命题中的两套房产没有具体的解释,也未涉及执行问题,故,无法做出具体回答。现只对命题中法院判决中的专业知识做出回答: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规则,但是却规定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债务人)遗产时,债权人有权向继承人主张再其继承财产份额内向债权人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因继承而致使债务转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债权人可以主张由债务人的遗产来直接清偿。命题中因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德遗产价值一定大于了被继承人的债务,故人民法院判决由继承人承担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并无不妥。
1、父亲的赔偿责任由父亲自己承担,不会涉及子女。
但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父母双方都具有赔偿的责任。2、父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子女没有代其赔偿的法律义务,但子女自愿代为赔偿的,法律也会予以准许。
对于父亲的债务:子女如果继承了遗产,就应当继承债务,不管债务是否法院已经判决。但偿还债务以所继承的遗产为限。
如果子女不继承遗产:就不必继承父亲的债务。
但如果法院的判决中明确子女偿还:子女应当偿还。如果认为法院判决有误,可以上诉。
我国民事法律的原则是责任自担,也就是说谁的债务谁负责,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即使法院判决也不会判决让子女偿还父亲债务,除非有其他情况。但如果子女继承父亲遗产,就有代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
到此,大家对法院判决父债子还案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法院判决父债子还案的4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