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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上大学现象非个例,不仅行为恶劣,而且后果很严重。古时教书先生担心自己的才识,会自谦地说别误人子弟。如今有意毁坏他人前程,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可谓过街老鼠,人人深恶痛绝。被顶替者多数,尤其是贫困家庭的孩子,因此而改写人生,其后果不言而喻。而且,从目前媒体披露的案例,不只一时一地一件。所以国家相关执法执纪机关应严查严办,给践踏法律之人以重处,还受害人、还社会以公道。
“无此先例”,平淡无奇的四个字透着阵阵凉意。山东理工大学,用这四个字拒绝了陈春秀的入学申请。又一次,山东出名了。
1、明明有错在先,却冰冷地像个机器。
不管是顶替者,还是学校,在这个顶替案件中都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但从始至终都没有人对陈春秀道一声歉,难道不应该吗?
顶替者陈某,用一页百来字的说明,“相关入学材料由我舅妈(原某厂职工,现已去世)找中介代办”,把所有过错推到了“最佳舅妈”身上,然后派个亲戚用钱去了事。
山东理工大学,先不说有没有故意放水的嫌疑,即便就是审核不严,导致一个人错失16年光阴,是不是也应该说一声抱歉,想办法弥补一下?
2、什么人性的温度都看不到,只看到了冷冰冰地“按章办事”
同意陈春秀入学,确实“无此先例”,但先例不都是人创的吗?顶替事件难道就一直有先例?还是犯的错有先例?
“按章办事”的背后无非两个原因:
1⃣️既然无此先例,如果突破政策,恐怕需要担责,那还不如按程序办事保住自己的饭碗。
2⃣️欺软怕硬,欺负老实人上瘾,如果把顶替者的背景和陈春秀换一下,是不是学校就上赶着给处理了?
如果确实无此先例,那就调查清楚,上学校层面、省市教育部门讨论集体决策,何故非得用这寒心的四个字!
即便真的不能直接入学,是不是有其他的弥补措施?很遗憾,到现在为止,什么都看不到。
3、山东的教育,2020年真是“出名”了。
1个黑人留学生配3个异性伴读,把山东大学的招牌砸的稀巴烂,结果却不知悔改,坚持认为学校没错,是为了学习。
然后接连发生了山东理工大学的虐猫事件,烟台某大学的虐猫事件,但学校处理方式简单粗暴,调查属实后就把学生辞退,这样能解决问题吗?有着施虐倾向甚至心态扭曲的人,就这样被放逐到社会上,难道不是更大的隐患吗?
再到青岛某学院强迫学生为留学生打扫宿舍,短短半年,山东的教育真是让国人开眼。
真想说,能把对留学生的心思留一点给陈春秀,估计这个事情早就圆满解决了。
好处是,这个事件已经引起了中央电视台以及诸多方面的重视。相信也希望,不久后的一天,新闻里弹出来的是这样一条信息:“陈春秀如愿进入山东理工大学学习,相关费用由顶替者承担”。
1.录取通知书是通过什么方式邮寄的?为什么没有送达本人签收?
2.录取通知书是谁签收的?为什么没有交到本人手里?
3.山东理工即使没有作为顶替事件的帮凶,是否也在录取通知书的传递上存在过错?
4.取消学籍的法理依据何在?即使取消也应该取消顶替者的非法取得的学籍,被顶替者存在什么过错而被取消学籍?
5.拒绝被顶替者入学的法理依据何在?在举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好形势下,“没有先例”岂能作为山东理工拒绝入学的合法理由?
6.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山东理工如此处理,伸张和维护公平、正义的担当、作为精神又体现在哪里!?
7.迟到的公平本就不公平,现在山东理工连一个迟到的公平都不想伸手助力一把,让人很难向着一个正面的形象去想象他!
理工大拒绝陈春秀重新入学是草率的、不负责任的。
第一、对陈春秀同学是不公平的,有背于“正义不会缺席”
作为录取学校,在录取新生时,需要许多道手续。然而,无巧不成书,过关斩将,让错误终成千古恨。这是一桩错误累加而成的大错误。只要有一道关口履行职责,就不会发生这一遗憾。因此,还原正义,还能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第二、警示后人
学校
追究责任、强化严格录取程序。通过录取陈春秀,警戒所有参与录取工作的人员以及全体员工,提高工作责任感,拒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如果拒绝陈春秀入学,是一桩典型的甩锅行为。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第三、也是对惩治犯罪嫌疑人的呼应
陈春秀
据有关部门称,要对所有犯罪嫌疑人追究责任。在本事件中,陈春秀是受害者,如何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将是一个问题。当然,主要责任是伪造档案、录取通知书的人。但学校也有失查之责。知错就改,有错必究,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自身做起,无不当之处。反而会受到社会的赞誉。对提升学校的外部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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