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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房产中介的,在售的房子有租户居住这种情况很多,但是作为业主包括中介去看房一定要事前跟租户沟通,合同期内房子的使用权归属租户,私自看房很容易违法。
一般会做如下几点处理:
第一,业主要跟租户提前沟通售房事宜,租户在不影响正常居住情况下能够尽量配合看房。在租户不同意情况下,千万不要私自开门。
第二,如果租户看房实在不方便,那么要讨论解约问题,违约方承单相应责任。
第三,如果租户居住期间去看房,一定预约时间;如果是有备用钥匙一定要告诉租户,一定征得租户同意再开门,切记切记。
第四,如果有人居住,千万不要给中介钥匙,千万千万。中介如果去看有人居住的房子,一定要给租户打电话确认家里又有人没人。
这种情况很多,如果是女同志建议搬家换房,如果是男性或者家里长期有人的尽量配合看房,作为房东一般减免一部分房租,相互理解的事吧,毕竟谁也不愿意老搬家,谁没事也不卖房子。
您好,感谢邀请。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通过这两条法规,我们可以看出来一个道理,也就是我们中介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意思就是如果业主要卖房子,但是房子现在处于出租状态,那么业主就必须征得租户同意或租户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后,才可以将该房屋出售给别人。
在您的问题中,我们看到一点,您对这套房子要出售是知道的,所以可以默认您是同意业主出售、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如果你跟业主签署了租赁合同,那么你的承租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承租期间,房子的使用权归属于承租人中介私自带客户看房是侵犯了承租人对房子的使用权,你有权去找业主申诉。
所以,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如果你们没签署租赁合同,只是口头协议,那么就要看你们有没有相关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业主确实将此房屋出租给你。如果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这一行为,你可以找业主协商要求退房或者其他处理方式。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我建议您直接退房并要求业主退回已经交给他的定金或者租金,因为没有证据,就不能真正构成被法律保护的租赁行为,尽早退比什么都强。
如果你们签署了租赁合同,那么就只能根据合同条款行事。但是我们作为承租人,必须要跟业主说明白,侵犯使用权也是违法行为。您可以同意中介带客户看房,但是必须是您方便且同意的时候,不能任由业主给了中介钥匙随时随地想看就看。
在我们中介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出租状态中的房子要卖,我们一般会跟租户提前商量好时间,尽量集中在家里方便的时候统一看,或者每周固定几个时间段去看房,并且在看房之前会跟租户联系好,确定方便了才去。
所以,我给您的建议是,先跟业主商量,把您的想法说给他,也表达出能理解他卖房的想法,好说好商量,互相理解,然后确定集中看房时间。如果是单身女性或者家中有小孩子,建议您重新租房,毕竟安全为主。
没有办法,只能和房东协商解决!
租房必须签订合同,才能保障你使用中的权益!像你这样的,让他道歉,也可以和房主协商,让他改正、或者让他补偿你一定的损失你搬走!
说实话,谁也不愿意这个结果,但也是要经常遇到的事。租个合适的房子不容易,但是摊上事多的主也倒霉!
如果卖的是新房,需要等到客户交完全款以及房管局备案完才进入结佣流程,开发商不同结佣也是有快有慢,如果是贷款客户,需要面签通过,银行放款以后,同样是签合同等等全部完成,才可以进入结佣流程。
结佣最慢的是全款分期,至少半年以上才能结佣,甚至有的要一年半两年才能结佣。
一套房子挂了好几个房产中介很正常。
对于房产中介公司来说,出租的房源就是他们手里的货源,没有房源有再多的租户也没有用。所以 一旦发现有房出租,中介公司就会与房主联系,征求房主同意以后代为寻找租户。
对于房主来说,他们的目的就是出租房子,中介公司代他们寻找租户正是他们想要的。所以也不在乎多少个房产中介挂租他们的房子。
这样就造成了一套房子挂了好几个房产中介的情况发生。
为啥一个房子挂了好几个中介?
某个人想要卖房子的人是着急,想把房子卖出去,或者是想卖个好价钱!他选择多个中介,可能就引起多买房子的人的主意,这样就有可能买房子的人就多了!他在分别于多人买房子的人谈房子的价格这样谁给的价格高,他就卖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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