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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因为首先最合适。本来SU33就是瓦良格配套战机,原配不香吗?
第二,最方便容易。我们恰巧可以搞到SU33的原型机实物之一,而且我们又正在抄系出同门的SU27作业。已经没有比抄SU33更香的作业了。
第三,其他你提到的那些战机,对于我们来说,看不到实物,也更不能摸到,你以为中国军工真的是看一眼就怀孕吗?对于第三代战斗机这玩意儿拿回家玩十年能怀孕就不错了,何况还拿不到手。不要被网上的鸡汤害了。我们玩米格21二十多年才怀孕。SU27对我们来说至今都是抄作业,还怀不上孕。
咱们从乌克兰弄到了一架苏33原型机,一是以苏27为代表的战机气动外形发展到现在已经很成熟,沿用改气动外形也有效避免了我们在舰载机的研发上少走弯路。再就是继承苏系舰载机的技术基础再创新有利于我国舰载机从无到有的局面,在此基础上不断改进为我国舰载机的领域积累宝贵经验。也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我国技术不断积累改进,我们会抛弃苏系舰载机的气动外形自行创新。
这样风险最小,最省钱,而且苏-33平台要比F/A-18E/F超级大黄蜂强多了
我国军方对于装备发展,一直报着十分谨慎小心的态度,始终坚持“小步快跑”的既定策略,从不好高骛远,急于求成。在这种策略指引下,我们在过去三十多年里取得巨大的进步,而反面例子则有印度,最后都搞出啥破玩意?
而航母项目上更是贯彻这种方针。早在80年代我们曾计划建造2万吨级轻型垂直起降航母,终因被西方制裁无法获得垂直起降战斗机而取消。从西方那边想要获得航母方面帮助是不可能的事情,只有解体后的苏联那里还有宝库可挖。
所以当库兹涅佐夫级航母二号舰瓦良格号无法完工,要被出售时,自然会心动了。瓦良格号不仅排水量高达6万吨,当时只比美国小鹰级和尼米兹级小。可以说是前苏联红海军三十年航母之路的巅峰之作,显然已经是个更高的起点。我们通过购入瓦良格号,并对其完成修复,重建为辽宁号,从而掌握航母的结构和设计。再以辽宁号为母版,加上自我修改和设计,完成山东号航母,从而真正独立掌握建造航空母舰相关技术。
同样道理,作为库兹涅佐夫级航母的原搭载舰载机,以苏-33为模板开始作为舰载机设计也是正常不过的选择。前苏联已经完成了苏-33和库兹涅佐夫级航母的整合,已有成功案例在先,风险因素最小。
并且我国早在90年代就引进了苏-27战斗机以及相关生产线,对苏-27平台相当熟悉。再加上从乌克兰搞来的T-10K-3号原型机可以作为参考依照,进行改进的风险最小,进度最快。并且可以充分利用空军原本对歼-11平台是升级改进成果。例如歼-15的航电系统就是直接搬运自歼-11B的,这样无需再重新开发,成本也可以降到最低。
最后那就是苏-33平台基础,要比美国的F/A-18E/F平台强的多。苏-27的气动构型本身可以说是第四代战斗机中最出色的,同时兼具大航程和高机动性能,并且高速性能与低速性能同样十分出色。苏-33作为双大推重型战斗机,机内空间要远胜于双中推中型战斗机格局的F/A-18E/F超级大黄蜂,改装升级潜力也远胜于对方。前苏联落后的航电技术以及滑跃起飞方式,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苏-33的战斗力的发挥。而F/A-18E/F现在面临超重、推力不足、航程无法与F-35匹配、缺乏速度等一系列问题。
超级大黄蜂备受诟病的一点,他的武器挂架是呈一定角度向往倾斜,这种“外八字”挂架大大增加了风阻。
另一方面,美国对于超级大黄蜂平台改进提升,相当部分是利用强悍的航空发动机技术,研制F414以及F414EPE这些先进中等推力发动机。而我们可没有这样的水平和条件,我们的可以与之并论的先进中推涡扇-19到现在还没列装,以超级大黄蜂为模板研发,恐怕舰载机到现在还搁在那里,无法上舰,难道航母就空着?用苏-33为模板的歼-15,则可以用AL-31以及太行发动机,这方面已经最大力度投入研制。
现在歼-15弹射版已经公开亮相,不远的将来会推出歼-15B,配备AESA相控阵雷达、太行BH发动机、第五代战斗机级的综合航电系统。而且这些子系统又是可以与歼-11、歼-16改进升级互通的,花费少风险低。
我们一开始就是以苏式战机模板为研究发展,几十年的仿制改进,对俄式战机的了解不逊于俄国技术人员,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歼七最后的改型估计米格机妈妈都认不出来了,其性能无限接近于三代机甚至机载设备与四代机媲美,从歼八歼轰七歼十和歼轰20身上米格机的痕迹依然可见!而欧美对中国军事技术的封锁我们对先进战机了解来源几乎只有俄国及前苏联国家成员,而舰载机更是只能是苏式战机有实物提供,且苏33是一款重型舰载3代机,在技术上和仿制研制上更贴近中国现实技术存在,在解决有无的基础上也更适合中国在其基础上改进添加适合自己需求和先进技术产品,况且中国的航母也是采用了苏联航母为蓝本技术发展的,而苏33也是适应苏联航母技术的产品,所以中国在苏33基础上研制自己的重型舰载机也是合乎情理!何况苏33是一款优秀的重型舰载战斗机几乎可以与F14媲美,当中国的弹射技术完美结合航母结构,现在因为只能不满载油弹量靠滑跃起飞的歼15受限的战斗力会大幅提高更远的航程更大的载负,更多功能吊仓的使用,歼15绝对会成为顶级舰载战斗机的存在!
这要从我国从特殊渠道获得的那架苏33原型机说起。
众所周知,我国首款舰载战斗机歼15是在苏33机体的基础上、换装国产航电系统和武器系统发展而来。而由于我国前两艘航母001和002号某种程度上是库兹涅佐夫级的延申,而歼15某种程度上又算作苏33的发展型号,可谓是“原汤化原食”。
虽然相关厂所强调歼15是自主研制、从零起步,但是歼15与上图这架从特殊渠道搞到的T-10K-7号(一说是T-10K-3号)苏33原型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可以这么说,歼15的机体就是对这架苏33原型机的逆向参考而来。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这架原型机在技术状态上与定型的苏33十分接近,但是毕竟在来华之前在仓库里待了十几年,整机状态已经很差,不仅无法飞行,甚至其外形尺寸都产生了形变,这对歼15的研制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
另外,中国决定在苏33原型机的基础上研制歼15,也是因为中国之前在侧卫国产化方面已经有了相当的经验,无论是机体材料还是航电系统国产化,都有现成的解决方案。
诚然,由于种种原因,歼15远不是一种完美的舰载机,比如较差的着舰性能、故障频发的飞控,还有相对于5万吨级航母本身较大的机体等。但是,作为航母舰载机研制经验几乎为零的我们来说,从苏33到歼15是当时唯一可行的道路。
之前中国在舰载战斗机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包括891工程配套的各型舰载战斗机方案,甚至海军还考虑过舰载型歼10。但是这些方案无一例外的胎死腹中,对于那个时期的中国航空工业来说,舰载战斗机的研制难度还是非常大的。
客观的说,对于中国001、002这种5万吨级的中型航母来说,超级大黄蜂、阵风这样的中型舰载机是更理想的选择,但是中国获得上述两种战机的实物或者技术资料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中国航空工业也没有强到看一眼就怀孕的程度。毕竟,战机研制不是模型制作,进行逆向参考必须得有图纸资料或者实物测绘,比如歼11系列。
退一步讲,即便我们能对超级大黄蜂和阵风进行逆向参考,以我们当时的技术条件也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比如我们去哪淘换F404或者M88那样的发动机?
至于说上面这两位的缘分,则是另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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